读这么多年有感范文3篇
![]()
读《活着》有感
合上余华的《活着》,窗外正下着细雨。福贵牵着老牛渐渐远去的背影,在雨雾里模糊成一幅水墨画。我忽然想起外公,想起他坐在老屋门槛上抽旱烟的样子——同样佝偻的脊背,同样沉默的坚韧。
福贵的一生像被命运反复揉搓的宣纸,每一次以为要碎了,却又在褶皱里透出光来。从地主少爷到佃农,从战场上捡回性命到亲手埋葬所有亲人,他失去的何止是家产与至亲,更是那个时代给予普通人的全部体面。可奇怪的是,读到最后我竟不觉得悲苦。当福贵用粗粝的手掌抚摸老牛,用沙哑的嗓音喊出“家珍”“有庆”“凤霞”这些名字时,那些逝去的人便又在田埂上活了过来。原来记忆才是最牢靠的坟茔,而活着的人,是替所有离开的人继续看着太阳升起。
我忽然理解外公为什么总在黄昏时去菜地浇水。他经历过饥荒,送走过三个孩子,却依然会把最嫩的黄瓜留给邻居家的小孩。他们这代人像福贵一样,把苦难嚼碎了咽进肚子里,长出来的却是对一粥一饭的虔诚。书里说“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”,这话太轻了。福贵们活着的意义,分明是把破碎的日子一片片拼好,让后来的人能踩在完整的路上。
雨停了,我把书放回书架。阳台上的茉莉开了,细碎的白花在风里轻轻晃。活着大概就是这样——纵使知道终将凋零,也要在属于自己的季节里,认认真真地香一阵子。
读《边城》有感
沈从文的茶峒是泡在雨水里的。我读《边城》时,总觉得能闻到青石板缝里苔藓的腥气,听到酉水河上橹歌欸乃。翠翠坐在渡口等爷爷的那个黄昏,天边的云烧得正旺,把整条河都染成了橘子色。
这个故事简单得近乎透明。一个老人、一个女孩、一条黄狗、一只渡船,再加上两个爱着翠翠的少年。没有跌宕的情节,连悲剧都来得那么安静——天保溺亡,傩送出走,爷爷在雷雨夜带着心事去世,只留下翠翠守着渡口,等一个也许明天就回来、也许永远不回来的人。
可正是这种简单让人心惊。沈从文写的是湘西的山水,照见的却是人性里最柔软的部分。爷爷对翠翠的爱是笨拙的,他像护着一盏油灯似的护着孙女的心事,却不知道命运早就在暗处吹了口气。傩送和天保的兄弟情义也是笨拙的,一个用出走成全,一个用死亡退让。茶峒的人好像都不太会表达,他们把千言万语都揉进了端午的龙舟、中秋的月夜、还有那首夜里飘来的山歌里。
我读到翠翠说“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,也许明天回来”时,忽然想起外婆。她年轻时等过参军的外公,等了六年。后来外公回来了,却带回一身伤病,五十岁就走了。外婆从没说过一个苦字,只是每年清明都要去坟前唱一段花鼓戏。她说外公最爱听她唱《刘海砍樵》。
《边城》的美,在于它把等待写成了常态。人生本就是一场漫长的等待——等一场雨停,等一朵花开,等一个承诺兑现,或者等时间把遗憾酿成淡淡的甜。翠翠等的人回不回来已经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她在那场等待里,活成了茶峒山水的一部分。
读《追风筝的人》有感
喀布尔的冬天有风筝。我读到哈桑为阿米尔追那只蓝风筝时,总想起小时候和表哥在麦田里放纸鸢。我们的风筝是表哥用竹篾和报纸糊的,飞不高,但足够让两个孩子在田埂上跑到日落。
《追风筝的人》里,那只蓝风筝是哈桑的忠诚,也是阿米尔的罪。十二岁的阿米尔躲在巷口,看着哈桑被欺凌却不敢出声,这个秘密像一根刺扎在他往后二十多年的梦里。直到他重返阿富汗,从塔利班手里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,才终于把扎在心里的那根刺拔出来——连皮带肉,鲜血淋漓。
胡赛尼写得太狠了。他让阿米尔用一辈子的愧疚去偿还一个下午的懦弱,让哈桑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背叛的那个。可他又写得太温柔。当阿米尔在异国的草地上为索拉博追风筝,喊出那句“为你,千千万万遍”时,我忽然原谅了所有的不完美。原来救赎不是抹去伤痕,而是带着伤痕去替另一个人奔跑。
读这本书的时候,我正和最好的朋友闹别扭。因为一点小事,我们已经半个月没说话了。那天夜里我合上书,想了想,给他发了条信息:“明天去打球吗?”他秒回:“等你这句话半个月了。”
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,总把道歉和好留到“下次”。可阿米尔用半辈子才明白,有些“下次”永远等不来。哈桑到死都不知道真相,而喀布尔的风筝早就停了。好在故事的最后,阿米尔开始追那只风筝了。晚是晚了点,但风筝线还在手里,总比永远断了强。
风又起了。我把窗户推开一条缝,看见楼下的小孩正拽着风筝线疯跑。那只燕子风筝歪歪扭扭地升起来,在灰蒙蒙的楼群间显得那么小,又那么亮。